Why 5 Participants Are Okay in a Qualitative Study, but Not in a Quantitative One為什麼定性研究中5名參與者足夠,但定量研究中卻不夠?
定性可用性研究旨在發現介面中的問題,而定量可用性研究則需要收集能夠代表整體使用者行為的指標。5名參與者在定性研究中足夠,但在定量研究中無法提供可靠的資料。
定量可用性研究:為什麼需要超過5名參與者?
目標:定量可用性研究通常是總結性的,旨在評估系統的可用性並提供資料,如任務成功率、任務時間、錯誤率和使用者滿意度等。
關鍵特點:
- 統計支援: 透過彙總每位參與者的資料,計算均值、成功率等指標,並生成置信區間來預測總體使用者行為。
- 樣本量的重要性:
- 小樣本可能導致觀測值無法準確反映總體的真值。
- 為了得到有意義的置信區間(如75%–90%的成功率),通常需要至少40名參與者。
示例:如果一項任務的成功率在研究中觀察到是70%,但由於樣本量過少,其置信區間可能為40%–90%,這使得資料過於寬泛而無法提供決策支援。
定性可用性研究:5人規則的假設
目標:定性研究以探索為主,旨在發現設計中的問題並推動迭代改進,而非透過統計方式描述使用者行為。
關鍵假設:
- 目標是發現問題: 定性研究關注的是使用者在介面中遇到的問題,而不是測量某個具體指標。
- 問題的普遍性假設: 假定每個使用者遇到的問題都是需要修復的。例如,若某使用者在測試中“掉入一個坑”,這意味著這個問題需要解決,而無需透過1000名使用者驗證。
- 問題出現的機率: 假設每個使用者遇到問題的機率為 31%。
數學模型:根據Nielsen和Landauer的研究,5名參與者可以發現介面中 85% 的可用性問題。
測試流程建議:使用5名參與者發現大部分問題,修復後重新測試下一輪,逐步改進。
質疑5人規則的假設
1. 是否每個使用者遇到的問題都需要修復?
- 某些問題可能隻影響少數使用者。
- 如果需要判斷問題的普遍性,可進行定量研究,但這會顯著增加研究成本。
- 定性研究依賴研究人員的專業判斷來優先解決關鍵問題,而非僅依賴資料。
2. 使用者遇到問題的機率是否為31%?
- 這一資料基於20世紀90年代的研究,當前介面設計的整體可用性可能已有顯著提高。
- 隨著迭代次數的增加,問題出現的機率可能下降,從而需要更多使用者才能發現問題。
調整模型:如果問題機率降低(例如20%或10%),則需要更多參與者:
- 若機率為20%,則需要9名使用者發現85%的問題。
- 若機率為10%,則需要18名使用者。

5人規則的實際應用
- 初步測試:
- 當介面存在大量問題時,測試5名使用者通常足夠找到大部分問題。
- 多輪迭代:
- 修復問題後,用新的5名使用者進行測試。
- 若測試中發現的問題越來越少,可適當增加參與者人數。
- 靈活調整:
- 若首次測試未能發現足夠多的見解,可增加參與者人數。
- 若問題較少且迭代迅速,可減少參與者人數至3人。
定性與定量研究的差異
| 研究型別 | 目標 | 樣本量要求 | 結果的可信度 |
| 定性研究 | 發現介面中的問題,推動改進 | 5人通常足夠,問題機率越低需更多參與者 | 研究結果不用於推測總體行為,只提供問題列表 |
| 定量研究 | 衡量指標並預測整體使用者行為 | 通常需要30–40人,具體依賴研究目標 | 資料需透過置信區間和統計顯著性驗證 |
結論
- 定性研究適合探索問題:
- 透過5人測試發現大部分問題,逐步改進設計。
- 不嘗試推測整體使用者行為,僅依賴研究人員的判斷來優先處理問題。
- 定量研究需要更大樣本:
- 用於生成可推廣的指標,確保資料具有統計意義。
- 5名參與者不足以提供準確、可靠的結論。
關鍵點:定性和定量研究目標不同,因此樣本量需求不同。5人規則適用於定性研究,但在定量研究中應遵循統計要求,招募更多參與者。